疫苗通行證安排 9/2022
由於德藝會/ 博藝會及小太陽兒童教育中心均屬政府之表列處所,需遵從疫苗通行證安排如下:
適用於五至十一歲兒童的「疫苗通行證」安排由九月三十日起分兩階段推行:
(一)由九月三十日起,五至十一歲兒童至少須已接種第一劑疫苗而未滿三個月,才能符合「疫苗通行證」的接種要求,進入指明處所(註)。如他們是在三個月或以前接種第一劑疫苗,則須接種第二劑疫苗,方可符合接種要求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二)由十一月三十日起,五至十一歲兒童的「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統一為須已接種第二劑疫苗。
在新安排下,就曾感染新冠病毒病的五至十一歲康復兒童,其接種要求會跟從現行適用於十二歲或以上康復人士的接種要求。換言之,在感染前未曾接種任何新冠疫苗的兒童須在康復六個月後接種第一劑疫苗。而兒童若在感染前已接種第二劑疫苗,或仍在康復後六個月內,「疫苗通行證」下並無額外接種要求。康復滿六個月者如同時已接種第一劑疫苗滿六個月,則須接種第二劑疫苗方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然而接種第二劑的要求並不適用於已接種一劑復必泰疫苗的五至十七歲康復者。
